第 132 章 末日重生 就是不重生十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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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《末日重生》:就是不重生(十二) 所有人回头,才发现另一支小队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她们身后。 当他们出现时,毛虹小队的人立刻认出了他们:是基地最强的异能小队日耀小队! 日耀小队,在基地非常受尊敬,见到他们,毛虹小队的人顿时一片欢呼。 只有毛虹的脸色不太好看,转过身,沉声道:“不需要,你们去忙你们的任务吧。” 日耀小队里却蹦出一个金毛小子,一脸兴奋道:“没关系,毛毛姐,遇到就是有缘,反正也不费多少力气。” 不待毛虹阻止,金毛小子就回头蹦着高招呼队友齐上阵。 不愧是基地最强的异能小队,毛虹小队需要轮番作业才能完成。 他们派出的土系异能者,却瞬间炸开一片,紧跟着风系异能者就将碎石扬走。 剩下的那个金毛小子,居然也是个金属系异能者,但明显要比毛虹强得多。 只一瞬间,无数根钢筋便直接挣破混凝土包裹,完成毛虹需要做很长时间的工作。 做完一切,金毛小子双眼亮晶晶地转头看向毛虹,似乎在求表扬。 毛虹:…… 身边的小队成员都在为日耀小队的强大欢呼,只有毛虹心里很憋闷。 别人轻易做到你做不到的事,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由衷感到敬佩,而不是挫败。 叶奚青在旁边看着这一幕,忍不住拍了拍手臂,转头看向日耀小队的领头人:“林队长也在这边出任务?” 冬天天气太冷了,在外面戴金属护手,那是纯粹没遭过罪,叶奚青就裸着手臂出来了。 她还是披着那套漆黑的斗篷,冬天来临之前,甘蔓怕她冷,又给她加厚了一些,几乎和被子差不多。 其实有想过劝她好好穿衣服,但叶奚青在这方面非常固执,她也不是一个喜欢听劝的人。 厚大的披风,将整个人裹在里面,连脸都看不见,但没人会认错她,她的斗篷比本人有辨识度。 林耀并没有参与手下的活动,就站在一旁看着。 听叶奚青发问,没什么表情地看过来:“我们在附近清理丧尸,正好遇见你们。” 叶奚青恍然大悟:“原来是这样,那巧了,我们一路上也帮你们清理了好多丧尸,现在轮到你们帮我们干活了。” 林耀和他的异能小队:…… 来的路上,他们也看见了那些被卸掉四肢的丧尸,但这是每个出外勤的任务者,都会顺手做的事,真难为叶奚青能说出是帮他们干。 日耀小队的风系异能者吐了吐舌头,怎么感觉和打白工似的呢? 但和队友心上人带的队伍,又没什么好计较的,日耀小队一顿操作,瞬间完成任务。 毛虹小队的人欢天喜地地去搬运,今天的任务完成得好顺利!可以早日回家! 毛虹却不是个喜欢欠别人的人,看向异能小队:“你们是要清 收工。 日耀小队的那个黄毛,明显对毛虹有点意思,一直殷勤地邀毛虹一同回基地,被毛虹毫不犹豫拒绝。 黄毛就可怜巴巴地看向队长,向他求助,林耀看了他一眼,转头看向叶奚青:“罗博士,一起回去吗?” 叶奚青毫不犹豫拒绝:“不。” 林耀:…… 和叶奚青一起回去的路上,毛虹很高兴,大概想不到叶奚青这么够姐妹,如果一般人,可能就要好心地撮合起来了。 叶奚青当然不喜欢当媒婆,但她喜欢八卦,等没人的时候,忍不住好奇:“你和那个人有关系?” 毛虹:…… “哪有什么关系,同事关系罢了。” 甚至可以说是竞争关系。 当初她和那人一起竞争参加日耀小队的名额,在那时,能加入日耀小队是每个异能者的荣耀,考核相当严格,很明显,她落选了。 落选的理由甚至不是她实力不行,而是她的个性太独,功利性太强,不适合团队作战。 那时候真的很不服气,现在看来,昔日一起竞技的人,竟比她强了那么多。 谁遇见这种落差能毫无芥蒂,毛虹心里不舒服,那人却还是像没事人一样往她身边凑。 末世前毛虹是个小镇做题家,没有愿意给她兜底的家人,也没有门路,只能依靠个人努力,试图改变一下糟糕的环境,自尊心和进取心都极强。 到了末世,一切秩序倾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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